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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天津12月1日电 (庞喻文)“我之前了解到中国人寿入围首批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其参保、缴费、领取都非常适合当代市民个人养老金补充需要,通过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助力实现‘养老自由’。”日前,天津市民李女士通过自主投保的方式,成功签订中国人寿天津市分公司的首份个人养老金产品保单。
自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11月初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以来,个人养老金制度于11月25日启动实施。中国人寿作为首批获得个人养老金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首单个人养老金产品保单成功出单。
据了解,随着“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发展,三个支柱之间的联系会更加紧密,特别是第二、第三支柱都是补充养老保险性质,都实行个人账户制、市场化运营,制度之间可以更加有机衔接、优化运行、相互促进,是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中国人寿天津市分公司专业人士告诉记者,个人养老金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可以丰富社会大众的养老选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保障需要,让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在养老保障一、二支柱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养老收入水平和老年生活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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