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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沈阳11月30日电 (李晛)11月30日,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72号)(以下简称《第72号通告》)发布,自12月1日0时起至12月5日24时,调整沈阳市内九区(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疫情防控措施。
第72号通告指出,分类实施核酸检测。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密切接触者、高风险外溢人员、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从业人员、入境人员的核酸检测,按照优化防控措施二十条执行。重点行业、重点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高风险区外,长期居家老人、每日网课学生、居家办公者等无社会面活动人员,如无出行需求,可不做核酸检测。
同时,加强居民小区(村屯)自我管理。严格查验“四件套”和扫“场所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倡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出小区,在小区内不扎堆、不聚集、不串门。非本小区(村屯)居民进入小区(村屯)要严格登记审核。快递、外卖配送至小区(村屯)外指定区域,实行无接触取送。
有序恢复经营活动。餐厅饭店、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农贸市场、演出场所、室内景区、影剧院等开放场所要落实法人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查验“四件套”和扫“场所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减少人员聚集,严格落实限流50%的要求。
洗浴中心、按摩院、美容院、棋牌室、密室剧本杀场所、游艺厅、网吧、KTV、歌舞厅、迪吧厅等密闭公共场所暂不开放。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等继续实施封闭管理,继续暂停中小学、托幼机构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活动,具体管控措施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72号通告要求,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会展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聚集,控制人员数量。
此外,第72号通告还提出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疫情较重区域内企业具备条件的可实行封闭管理。不得随意关停企业,确保生产稳定;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必须消毒、通风,司乘人员要严格个人防护,按照行业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域外来返(沈)人员“落地检”“落地管”;严格域外来(返)沈货车管理;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疫情情况,提倡居家办公、网上办公,或“两点一线”上下班,做好个人防护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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