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 林楠特
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对举报奖励制度适用范围等作出规定,强化社会监督对打击违法违规问题的重要作用。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健康。然而,不时出现的盗刷冒刷社保卡、恶意挂床住院等欺诈骗保行为,不仅侵犯了参保人的合法权益,而且破坏了国家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使用,近年来,国家持续深化欺诈骗保治理工作,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建立了对举报欺诈骗保进行奖励的制度,有力激发了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识。
当前,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呈现出新特点,手段更加隐蔽、造假更加专业、形式更加多样。在近日曝光的一起案件中,行为人租借他人医保卡以“代配药”为名倒卖,从而骗取医保基金,此事也反映出个别医疗机构有关预警阻断机制被不法分子规避。此外,个别医院存在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这些都给监管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
打击骗保行为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有效参与,特别是面对新问题新情况,更需要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发挥群众作用,让那些“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的骗保行为现身。此次两部门发布的《奖励办法》,既是对此前有关规定的强化和完善,也是对群众参与打击骗保行为的有力动员。具体而言,《奖励办法》不仅扩大了奖励范围,提高了奖励标准,而且畅通了举报渠道,优化了流程;同时,还注重对举报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强化案件保密、信息安全等内容。这些都有助于调动群众积极性,让人们勇于向违法违规行为说“不”。
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是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工作。除了有关部门、相关机构的努力之外,也需要每个人的配合支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坚守法律底线、政策红线,远离违法违规高压线,依法自觉抵制并主动揭发欺诈骗保行为,共同织密医保基金监管网。(法治日报)
责任编辑:FRT136
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