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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广州11月1日电 (记者 王坚 许青青)广州市南沙区政府1日发布消息称,南沙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税率由最高25%减至15%。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已于今年7月出台。此次南沙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落地,意味着《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均已落地落实。
据南沙区政府介绍,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已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正式落地。《通知》明确,对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通知》指出,享受该项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以《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2版)》(下称《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以上;二是开展实质性经营。
《目录》包括八大类140条,涵盖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信息技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与新材料、航运物流、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
《通知》规定,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
南沙区政府表示,该项税率优惠政策对总机构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的企业,仅就其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内符合该条规定条件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对总机构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内符合该条规定条件的分支机构所得适用15%税率。
广东省财政厅表示,《目录》支持领域重点体现突出夯实实体经济根基、突出科技创新前沿产业、突出粤港澳协同发展、突出增强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功能、突出海洋经济发展导向。“五个突出”助推南沙打造现代产业新高地,加快构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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