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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据绍兴网报道,近日,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政府、市名城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等单位联合推出绍兴“古城青年创客”项目,出台扶持、激励青年创客政策,每年给予青年创客1500万元房租奖励。
绍兴“古城青年创客”项目规定,在古城9.09平方公里范围内,取得个体户、小微企业等法人执照,18至35周岁(截至2022年7月1日)的青年,经申请核准后皆可成为“古城青年创客”成员。近5年内获得市级以上创业比赛奖项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根据《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凡在古城依法拍摄影视作品、从事书法创作、设立文化创作基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等,组织传统戏曲、民间艺术、民俗等表演,开办各类专题博物馆、陈列馆以及艺术品、民间藏品交易展示场馆,开发古城游、文化游、水乡游等特色旅游,经营民宿、特色小吃和传统餐饮,制作、销售、展示绍兴名优特产品、民间工艺品、旅游纪念品及其他有利于古城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传播的活动皆可申请成为青年创客。
绍兴市名城办发展利用处负责人在报道中对绍兴网介绍,对“古城青年创客”,越城区和市名城办将给出激励措施,主要有推出一批创业用房、提供创业租金奖励、导师帮带等。凡注册地在古城内(不含综合体、园区),从事《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第三十七条相关行业范围,经营场地的租赁时间不少于3年,项目正常经营且无违法行为的创客项目,都可申请获得奖励。
政策规定,创客项目带动就业(驻地社保缴纳满一年)人数在11人以上、6-10人、3-5人的,分别给予奖励租金最高6万元、4万元、2万元。应届毕业生按1∶1.5的比例计入就业人数考核。该项首年暂定上限100家,以申报先后排序,先到先得。市名城办主要考核创客项目用电量、经济指标贡献度、日常经营资金流水等内容,对获得1-10名、11-20名、21-50名的分别奖励租金最高6万元、4万元、2万元。市名城办还将开展创客项目风评活动,对获得1-10名、11-20名、21-50名的分别奖励租金最高6万元、4万元、2万元。
政策还规定,同一主体同一事项已获得区级及以上相关政策奖励的就高执行,不重复享受。当年度因偷税、侵权、违建等行为受到处罚的,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重大的劳资纠纷、严重失信行为等,不予享受政策。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22-2024年,政策实行一年一评估、一年一微调。期满3年的创客项目应当自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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