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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郑州9月28日电 (杨大勇)金秋时节,河南广大农村呈现出一派丰收景,一些村庄迎来的不仅仅是丰收,乡村游也成为这个季节又一个独特风景。
近年来,河南注重村庄规划,把农业产业、特色产业与村庄规划相结合,形成不少独具特色的村庄,宜居、宜游、宜业。河南村庄未来如何建设?河南省政府新闻办28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对《河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定》(下称《规划》)进行了解读。
河南省司法厅高级法律专务梁增杰介绍,《规划》主要确定了以下立法审查思路:围绕乡村振兴,强化法治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落实机制;固化经验做法,确保务实管用。对河南省实践中已取得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以立法形式予以固化,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梁增杰介绍说,同时,还提高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多措并举,突破资金瓶颈,鼓励产业发展,激发乡村活力,强化服务管理,建设美丽乡村。
“在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河南全省坚持要求不挖山、不填湖、不毁林,尊重村庄自然地形地貌、居住习惯、地域文化、村庄建设脉络和街巷格局;在村庄规划确定的村庄建设边界内,合理确定村庄用地规模、开发强度、建筑风貌等管控要求,保护历史文化和乡村风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王锋解读时表示,将运用乡村设计手段,在豫南、豫西、豫北山地丘陵地区打造“山乡风貌”乡村;在黄淮海平原、南阳盆地传统农区,打造“平原田园”乡村;在沿淮地区打造“河乡韵味”乡村。坚持全域全要素编制规划,对乡域、村域内生态、生活、生产等各类空间作出全面合理安排,保证了规划质量。
河南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处长李大可介绍,《规划》前瞻性地引入一系列具体政策举措,比如第五条明确了“鼓励在村庄规划产业布局中明确促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返乡创业等措施,增加农民收入,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的要求。
李大可在解读《规划》时介绍,用立法手段,引导村庄和村民结合自身特色,发现比较优势,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通过立法方式将编制村庄规划的原则、内容和要求等法定化,明确村庄发展路径,统筹安排各类资源,促进村庄规划与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未来一定能够把广大农村地区建设成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家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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