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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河北省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涉及首套房认定资格、暂停部分地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等10条措施。
《措施》提出,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鼓励并支持商业银行推出年限较长的“车位贷”类型产品,减轻购买人经济压力。
《措施》提出,合理把握供地节奏。按照供需平衡原则,根据全市商品房在售、在建、已供地可建规模等,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会同市住建部门科学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保障商品住房用地需求。现阶段在商品房交易连续同比下降、去化周期超过合理区间的区域,适度减少或暂停住宅用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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