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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温泉”被罚2.8万
本报讯(记者 张楠)尽管自今年3月1日就已停止从地下开采温泉,改为使用加入矿物质的自来水,却依然打出“温泉”的广告……北京龙脉温泉疗养院因广告虚假宣传,近日被昌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8080元。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了解到,2014年1月,北京龙脉温泉疗养院设立名称为“龙脉温泉”的微信公众号。2021年4月30日,北京龙脉温泉疗养院找人维护运营“龙脉温泉”微信公众号。今年2月28日,该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标题为“踏青赏花泡温泉,赴一场春日泉时光”的广告宣传信息,在该信息中有“免费泡温泉”“特惠享温泉”“春暖花开季,我在龙脉温泉等你一起泡温泉”等内容。2020年4月,当事人还曾找人制作了14块宣传牌悬挂在经营场所的墙上,宣传牌上都有关于“温泉”性能、功能、用途等内容的介绍。
根据规定,“温泉”是指“地表下自然形成的,出水口水温不低于25℃的水源”。但实际上,北京龙脉温泉疗养院从2022年3月1日就已经停止从地下开采“温泉”,所使用的“温泉水”,都是当事人烧的自来水,加了一些矿物质。因此,北京龙脉温泉疗养院关于“温泉”内容的广告宣传都是虚假的。
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北京龙脉温泉疗养院改正违法行为,并于7月13日决定对其处罚款28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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