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4月29日电 (徐珊珊)记者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面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对市场主体造成的影响,该局推出12条措施,支持、促进江苏市场主体和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发布会上,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琪宏解读了新近印发的《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应对疫情进一步助企纾困稳企强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陈琪宏表示,《若干措施》聚焦广大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从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实际出发,不求面面俱到,只求务实管用,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根据《若干措施》,不仅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药品再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费,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费用,还进一步免征医院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费用,对小微企业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费用减半收取。
在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在全面落实江苏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基础上,对首次发现的广告、食品标签标注、计量等领域部分轻微违法行为,试点建立“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清单”。
据了解,《若干措施》通过“短平快”的政策帮助市场主体有效缓解当前疫情影响,也为促进市场主体和产业链长远健康发展奠定基础,力求做到助企纾困与“稳企强链”有机结合。
比如应对疫情冲击的阶段性纾困措施,《若干措施》提出对因疫情影响,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无法按期换证的可以延长期限、简化换证手续,无法按期申请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在用压力表等涉及安全的计量器具除外),可延长检定周期;对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予以简化流程、尽快移出,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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