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宇 通讯员左尚昆)家住房山的李女士花费30多万元购买二手房车后,在年检时被告知车架号处有打磨痕迹,无法通过年检。李女士认为卖家存在消费欺诈,遂诉至法院,要求卖家退款和三倍赔偿。近日,房山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卖家返还购车款。
2020年,原告李女士与被告某贸易公司、田先生签订了《二手拖挂房车买卖协议》,约定李女士花费30余万元购买两名被告的一辆房车。后李女士在车辆年检时,却遭遇审核不通过。车辆检测公司称,涉案房车的唯一性检查项目不合格,车架号所属部件有打磨痕迹。李女士认为涉案房车存在两个车架号,两名被告存在消费欺诈,遂将其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购车款,并要求赔偿3倍购车款。两名被告认为,自身无违约、欺诈行为,并提出反诉,请求李女士继续履行买车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李女士提交的检验报告、微信记录及鉴定结论,足以认定两名被告交付给李女士的车辆牵引架上存在一处被打磨的车架号,导致李女士无法验车、无法正常上路行驶,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因此,法院支持了李女士解除车辆买卖协议的主张。
法院也认为,本案中两名被告不构成欺诈。故法院对李女士的三倍赔偿诉求,不予支持。
在购买二手车时,消费者应注意哪些问题呢?法官提示,首先,仔细检查车辆细节。其次,核实二手车手续。最后,查询二手车年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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