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4月14日电 (吴琼)记者14日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严格管控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有效防范化解煤矿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该厅日前下发通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要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强化措施落实,加强安全监管。
根据通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强化监管执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将煤矿是否存在采掘接续紧张作为重点监管内容纳入执法计划,督促煤矿定期开展自查、分析和报告;根据煤矿上报的采掘接续情况建立台账,逐矿排查研判,确定采掘接续紧张和可能出现采掘接续紧张煤矿名单,精准开展检查执法。
煤矿企业,加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的动态管控,严禁数据造假;强化生产合理布局,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强化重大灾害治理,严禁擅自减少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巷道、钻孔等工程,严禁擅自缩减灾害治理时间、降低灾害治理标准、减少灾害治理措施等行为;注重科技赋能,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加强监督管理,杜绝明知煤矿采掘接续紧张仍下达不切实际的产量考核指标或相应经营考核指标。
针对2021年集中排查确定的采掘接续紧张煤矿,开展“回头看”,对已发现和可能出现采掘接续紧张煤矿,责令煤矿明确整改责任人,调整生产经营指标,合理安排生产布局,防止赶进尺、抢进度,并派出监管人员专人驻矿盯守,保障煤矿接续调整期间生产安全。
对列入关闭退出计划的煤矿,严禁掘进作业,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发现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立即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因采掘接续紧张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从重追究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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