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吗”“贼大”“强硬”……有网友近日反映,卫龙辣条外包装上印着低俗营销的字眼,涉嫌打色情擦边球。一时间引发网络讨论。
有记者就该情况询问天猫卫龙食品旗舰店客服,其回复称,“这个是设计的文案,没有其他的意思。”而卫龙全国统一服务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会将此问题反映给公司相关部门。对于涉嫌“低俗营销”,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尽管相关方面已经给了一些解释,但这样的说辞显然缺乏说服力。在辣条外包装上突出字体、印上暧昧低俗的暗示字眼,不能怪网友“脑洞大”“瞎联想”,只能说涉事品牌对客户和社会缺乏敬畏之心。小小辣条,是年轻人尤其是未成年人喜爱的解馋小食。消费者在对比、选购、拆包等环节,都可看见这些明晃晃的暗示文字。涉事企业看似在“抖机灵”,实则是在踩“高压线”。如今,对于舆论质疑,卫龙恐怕要好好解释是怎样选定了这些字眼,又为何会如此大胆“设计”。
以暧昧字眼打色情擦边球,挑战公序良俗和社会底线的,不止卫龙一家。2019年,椰树牌椰汁的新包装选用身材姣好的女性代言人照片,并在配文中突出“我从小喝到大”等暗示性表述。更早时候,绝味鸭脖在其旗舰店推出一张“双11”预热海报,图片上一名女子身着短裤,躺在床上带镣铐分开双腿,该图配发文字:“鲜嫩多汁,想要吗?”类似广告看起来“大胆”,但实则充满低俗味道。或许,在特定时间这些广告的确形成了所谓“关注度”,但这对品牌形象与企业发展无疑是饮鸩止渴,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挑衅。
无论是传统媒体时代还是互联网时代,无论是图片、视频还是文字,广告都是企业的一种间接“亮相”。低俗色情的广告,在雷人之余更让人后怕——这样的企业,究竟有着怎样的文化与价值观?这背后,当然有可能存在广告设计的欠妥、外包责任的失守、审核管理的漏洞等等。但同样不能排除,为了求得关注和效果而明知故犯。
我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八款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第十条规定,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在现实中,低俗色情广告的取证不是难点,关键在于如何准确认定是“淫秽”“色情”,进而依法查处。也正因为存在认定上的困难,不少企业在做广告时,为了追逐营销效果而剑走偏锋,以为这样就可以躲避监管,既获得关注又全身而退。对于企业的如意“小算盘”,相关部门没有理由坐视不管,而要立即介入,结合事实与法律严肃查处。
有数据显示,卫龙2020年在中国辣味休闲食品市场的零售额排名第一,达到5.7%的市场份额。如此规模的企业,应当对自身有更严约束,秉持更强责任感,岂能放任低俗“味浓”?与其在包装和广告语上“打算盘”,不如踏踏实实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和产品口感。低俗、色情等擦边球“玩得溜”,一不小心,就容易回弹“砸”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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