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财经3月22日电 近日,四川银保监局一次性公开了针对四川信托的17张罚单,涉及17人,合计罚款785万元。
17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个人罚款数额最高的是刘景峰,具体处罚决定是取消刘景峰高管任职资格10年、警告和罚款人民币156万元。四川信托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截止2020年4月,刘景峰任四川信托党委副书记、总裁。
四川银保监局认定刘景峰对四川信托11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一、公司治理不健全,违规开展固有贷款及信托业务,资金流向股东及其关联方;二、违规开展固有贷款业务,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偿还本公司其他固有贷款;三、违规开展信托业务,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用途;四、违规开展非标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五、违规发放信托贷款用于购买金融机构股权;六、违规开展结构化证券信托业务;七、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八、将本公司管理的不同信托计划投资于同一项目;九、穿透后单个信托计划单笔委托金额低于300万元的自然人人数超过50人;十、违规推介TOT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十一、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
此外,四川银保监局对刘沧龙、向前友、陈军分别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8年、8年的行政处罚。据四川信托2019年年度报告,截止2020年4月,刘沧龙为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两家公司分别持有四川信托32.0388%、22.1605%股份。
2020年6月,四川信托发布公告称,受全球经济下行、新冠肺炎疫情及停发TOT信托产品的影响,部分融资企业到期不能按时归还信托资金,导致部分信托产品未能按期分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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