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3月20日电(记者王劲玉)记者19日从山西银保监局获悉,因六项违法违规事实,民生银行太原分行被罚1710万元,且多名管理人员受到处罚。
山西银保监局披露的民生银行太原分行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未经总行授权开展兜底承诺业务;未按照会计原则进行财务核算;公章使用登记簿记载不真实;未按照穿透原则计提拨备;发放实际承担风险的委托贷款;在理财业务投资运作过程中提供隐性担保。
对此,山西银保监局责令民生银行太原分行改正,并罚款1710万元;取消朱晓鹏5年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取消罗平3年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禁止刘洋、杨柳3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郑毅、赵根牛、袁志虹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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