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3月3日电 (记者 程景伟)记者3日从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政策措施》提出,广东将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等相关指标,作为财政资金存放管理的参考依据,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此次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曦表示,广东是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大省,目前全省市场主体超过1500万户、约占全国的1/10,其中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别超过630万户、830万户。当前广东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仍然面临经营成本上升、市场开拓难等问题,生产经营困难明显加大。
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涂高坤介绍,《政策措施》立足广东省实际,兼顾纾困帮扶和创新发展,提出25条具体措施、68个政策点。
《政策措施》提出,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此外,2022-2024年,广东继续实施并优化调整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小升规”)奖补政策,各地各市加大对“小升规”企业的帮扶,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葛国兴称,2022年广东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等政策,预计减少企业缴费成本约175亿元。
《政策措施》称,支持各市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围绕受疫情影响重、就业容量大的文旅、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定向发放消费券、服务券等惠民补贴。广东省按2022年1—9月各地实际兑付数额(实际核销数)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根据调研反映,个体工商户就提高线上平台透明度、避免限制竞争行为等提出了诉求。”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文献称,广东将依法查处妨害个体工商户合法利益的行为,特别是打击相对优势地位企业恶意补贴、低价倾销,挤压个体工商户生存就业空间等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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