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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首部水路交通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即将实施

2022-02-21 19:33: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南昌2月21日电 (刘力鑫)记者21日从江西省官方获悉,江西省首部水路交通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下称《条例》)即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该《条例》分为八章共六十四条,对江西全省航道和港口的规划、建设、养护、保护,港口与水路运输经营,水上交通安全及监管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爱和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江西是水资源大省,拥有五大河流,目前全省航道里程达5716公里,长江黄金水道经过江西有156公里,具有发展水运的得天独厚条件。

“为了进一步规范航道、港口码头建设、管理、运营,促进全省水运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水运运量大、成本低、投资少、绿色环保等诸多比较优势,出台一部水路交通综合性地方法规显得尤为迫切。”王爱和说。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1月,《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被列为重点调研项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了《条例》起草、实地调研等立法活动。2021年4月,形成了《条例》草案,并报送江西省政府审议,此后经过不断修改完善,《条例》最终于2021年11月获得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王爱和表示,《条例》主要有以下四大特点:第一,强化了对水路交通发展的促进作用;第二,明确了水路交通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三,对上位法有关规定进行了补充和细化;第四,突出了水上交通安全及其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将水路交通发展纳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统筹铁路、公路与水路的全面协调发展。将航道和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定位为公益性基础设施,从资金投入上对水路交通发展予以保障。《条例》还从促进水路交通转型升级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同时《条例》填补了江西省关于水路运输小型客船经营管理的空白,规定申请经营省内载客十二人以下的客运船舶运输的条件,参照国家有关申请省内载客十二人以上的省内客运船舶运输的条件。“作出这样的引导性规定,主要是从保障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予以考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王爱和说。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曾文明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加快江西省内水路运输建设的步伐,充分发挥水运优势和潜力,进一步提升水运发展的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也有利于加强水路运输依法管理,加快形成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水路运输市场,进一步规范水路运输经营行为;条例的颁布实施也是江西省交通运输工作进一步走向法制化、科学化的重要标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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