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18日电 (记者 刘育英)中国国家发改委等十二个部门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该政策文件从财政税费政策、金融信贷政策等五大方面提出18项具体措施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财政税费方面,《通知》指出,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金融信贷方面,《通知》称,2022年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加强对银行支持制造业发展的考核约束,推动大型国有银行优化经济资本分配,向制造业企业倾斜,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保供稳价方面,《通知》指出,要做好铁矿石、化肥等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保供稳价,进一步强化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监管;支持企业投资开发铁矿、铜矿等国内具备资源条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矿产开发项目。
国家发改委秘书长赵辰昕1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中国工业经济稳定恢复态势还不是很牢固,需要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措施来继续推动振作。
赵辰昕表示,要千方百计保市场主体,增强市场信心,提振发展预期。要确保市场主体在一季度就能够尽快享受到相关政策红利,稳定大企业生产经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活力,稳定传统产业的外需市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此外,投资是振作工业经济运行的“牛鼻子”,要切实发挥好投资引领作用,但不能搞大水漫灌,要避免一哄而上,防止出现新的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
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负责人陶青在当天发布会上表示,已组织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帮助企业春节期间稳产稳岗,加快在建项目投产达产,着力保障要素供给,努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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