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2月17日电(李姝徵 谢梦圆)以法治保障企业“全生命周期”,破局企业“僵而不死”。17日,上海浦东新区官方披露《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退出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施行3个月的成效。
在当日举行的“强制除名生效启动暨承诺制注销颁证仪式”上,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方面表示,目前,已有2户“承诺制注销”企业公告期满已准予注销。
与此同时,截至2月15日,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已完成首批对从事贸易、化工等领域的100户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和35户撤销登记企业的强制除名程序;第二轮对从事食品经营、咨询等领域300户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强制除名程序也已启动。
作为首批浦东新区法规,2021年11月1日,《若干规定》正式施行,这部着力解决企业“退出难”的浦东新区法规一经发布,就倍受社会关注。据浦东新区官方表示,法规施行以来,市场主体出清的质量和效率均大幅提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需先行完成清算才可注销。但据此间官方表示,部分非公司企业法人,包括成立较早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以及合伙企业等,往往因人员流动、账册遗失、名下资产或债权债务无法厘清等原因,无法先行清算,使企业注销陷入僵局。
承诺制注销在不免除企业清算义务的前提下,提供了新的法定注销方式:相关责任主体作出承诺,向社会公示满45日,没有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提出异议的,即可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核准,1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
此举为解散后因客观原因短期内无法完成清算的企业打通了注销渠道,也保障了债权人等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2016年以来,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浦东新区对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市场主体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市场主体予以撤销登记。按照法律规定,这些企业应启动清算程序,注销登记后彻底退出市场。
但在实践中,由于企业解散时管理混乱、缺乏办理注销登记的主观能动性,加之退出程序繁琐、时间较长,且还有一定成本,企业“僵而不死”成难局。
而《若干规定》的出台,则提出了“破局之法”。依据《若干规定》,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可以作出强制除名决定,公告期60日。强制除名决定生效届满6个月,市场主体仍未办理清算组公告或者申请注销登记的,通过公示系统或者政府网站催告,同步启动强制注销程序。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导杨忠孝表示,强制除名措施的出台,一方面能引导市场主体依法有序退出,避免因未及时退出,继续耗费监管制度成本和耗损市场资源;另一方面通过适度强制市场主体履行法定义务,规范处理清算事务,有利于盘活重组市场资源,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而《若干规定》中的简易注销制度,从优化注销流程方面着手,通过与多部门更深层次的配合协同,为企业开辟注销“绿色通道”。据官方统计,截至2月14日,已有740户企业通过简易注销快速退出市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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