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2月17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实施已逾一年。据海口海关17日介绍,截至今年1月29日,海关共办理106艘(架、辆)“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通关手续,进口总货值24亿元(人民币,下同),为企业减免税款近6亿元。
海南自贸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自2020年12月25日起实施,明确全岛封关运作前,对在海南自贸港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车辆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海关称,一年多来该政策惠及海南交通运输业、旅游业两大行业,主要进口货物有集装箱船、游艇、汽车、直升机等,实现海、陆、空三类享惠商品全覆盖。
去年5月,一辆丰田海狮牌商务车“零关税”进口,免除税款约8.4万元。进口企业海南海汽集团贵宾车队有限公司总经理林芳英说,“零关税”政策让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进口首架“零关税”飞机的海南海直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总经理孟磊表示,该政策为企业运作节省大量成本,提升了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海口海关关税处处长林勇表示,“零关税”商品范围广,降低享惠企业的经营成本,有利于更多企业来海南自贸港投资兴业。
海南自贸港确立“一负三正”四张“零关税”清单,目前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负面清单、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正面清单、原辅料“零关税”正面清单已经公布,并且其中两项清单进行了调整,只有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正面清单尚未公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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