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29日电 (记者 夏宾)中国官方29日发布消息称,中国央行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拓展了银行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范围,将银行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范围由原来的“走出去”项目拓展至所有境外非金融企业,同时便利银行以人民币开展境外贷款业务。
除拓展银行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范围外,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通知建立了本外币一体化的银行境外贷款政策框架,统一了银行境外人民币和外汇贷款业务办理规定,进一步便利了银行有序开展境外贷款业务。
此外,通知结合各行一级资本净额及境外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将贷款余额上限设置为“一级资本净额×境外贷款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央行、国家外汇局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适时调整相关参数,以实现对跨境资金流动的逆周期管理。目前境外贷款余额上限设置充分考虑到了各行存量业务规模,并为银行开展业务预留了充足空间。
通知还提到,境内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的,应充分了解国际化经营规则和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内控制度,报央行、国家外汇局备案后实施。
通知将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该负责人称,央行、国家外汇局将按照通知规定,引导境内银行稳妥有序开展境外贷款业务,提升跨境业务风险防范水平,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通知正式实施之日起有3个月过渡期,境内银行应在过渡期内完成备案工作,按通知要求开展境外贷款业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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