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李锦记叉烧味调味酱因标签不合格被海关总署拒绝入境,李锦记方面回应新京报记者称,该产品并非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产品,本次事件为贸易公司未按国内法规相关要求,且未经李锦记许可擅自操作导致。
1月21日,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12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显示,1批次汕头市德莱鑫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共1036千克李锦记叉烧味调味酱因标签不合格被拒绝入境。
对此,李锦记方面1月25日回应新京报记者称,上述不合格产品为李锦记出口海外或中国香港地区的产品,不在内地销售。该批次产品系贸易公司未经李锦记授权许可,擅自操作。
李锦记方面称,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在国内生产的出口产品,标签应按照进口国法规要求进行标示。凡经李锦记进口的产品,均会加贴按国内法规要求标示的标签贴纸。而本次事件为贸易公司未按国内法规相关要求,并且未经过李锦记许可而擅自操作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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