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财经1月10日电(宫宏宇)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1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完善义务教育学位配置标准,保障足够的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全面普及三年学前教育,提高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等。
《规划》明确,开展重点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程。适应国家人口发展战略和适龄儿童变化情况,制定完善义务教育学位配置标准,保障足够的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健全校园校舍、师资队伍、教学装备、经费保障等办学条件标准化推进机制,确保“两免一补”等资助政策城乡学生全覆盖。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法保障教师工资收入水平,落实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规定,确保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统筹教师编制配置和跨区调整,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动县(区)域内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优秀骨干教师在学校间均衡配置。
学前教育方面,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普及三年学前教育。继续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补齐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短板,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根据适龄人口变化情况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完善县(市、区)普惠性幼儿园规划布局,及时修订和调整居住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推动城市居住区、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
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保障普惠性资源供给。完善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办好公办乡镇中心园,通过依托乡镇中心园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巡回支教等方式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严格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大力加强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工资待遇保障制度,提高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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