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大王”郑渊洁告别童话,找回全部商标需335年?
舒克、贝塔、皮皮鲁、鲁西西,这些陪伴很多“80后”、“90后”甚至“00后”成长的名字,常年刊载于1985年创办的《童话大王》,而明年1月,这本已出刊495期、总印数超过2亿册的刊物,就将停刊。
翻看郑渊洁的微博,可以发现这位“5G冲浪”的作家除了和小读者们频繁互动外,更多的是在为自己书里的角色名维权。
11月15日,郑渊洁在微博上发布《郑渊洁写给三个商标的一封信》,宣布因侵权问题,《童话大王》月刊于2022年1月休刊。一个月后的12月15日,他再次发布微博重申停刊。接着在20日发布的微博上,他还就商标管理提出了六条建议:建立恶意注册商标黑名单、所有维权费用由侵权者而非商标维权成功者承担等。
采访电话接通时,郑渊洁正在接孙女放学,这也是他过去很多年没有的状态。
“因为《童话大王》是月刊,每月中旬都需要截稿,这么多年特别忙,最近开始就闲下来了。”按照以前的作息时间(下午6点半就寝),挂完电话他还有一个多小时就要休息了,而最近,郑渊洁开始失眠。
按郑渊洁的说法,他为3个商标累计维权了32年。“我希望用这种停刊的方式唤醒更多人重视商标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郑渊洁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说。
23日,郑渊洁发布微博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皮皮鲁”、“舒克”两个商标侵权已作出公正判决。
商标维权为何这么难?
“为3个商标累计维权32年”,“20年只维权成功了16个”,“还有672个商标在维权的路上”,郑渊洁对记者列举了部分数据。作为连载了36年的月刊,《童话大王》拥有大量文学角色名称,也让郑渊洁成为商标维权斗士。
上述信中提到的三个商标分别是第7197328号(商标注册号,下同)皮皮鲁商标、第8229932号童话大王商标、第5423972号舒克商标。
郑渊洁称,他于1981年创作了皮皮鲁,1982年创作了舒克,1985年创办《童话大王》杂志。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上查询发现,舒克、皮皮鲁、童话大王的商标分别于2009年、2010年、2011年被他人获准注册。
其中,“皮皮鲁”被注册的是第29类肉、肉干等制品,“童话大王”和“舒克”被注册的是第25类服装、套服等商品。而在这之前,郑渊洁并未注册这些类别商标。因此,也陷入了几十年的商标维权。
“我国的商标管理是注册审查制,以注册主义作为商标管理的基本原则,未注册的商标很难受到较好的保护。”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与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杨勇告诉第一财经。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商标法还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也就是说,即使某个恶意注册商标损害了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但如果在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前,其注册时间已超过五年,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就无法援引在先权利条款宣告该商标无效。意味着对于注册超过五年的商标,郑渊洁不得不援引其他条款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泉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如果被人抢注了商标,是需要走行政程序的,这个时间就会拉得很长。“商标的制度决定,任何一个人去申请商标,是先去提出申请,然后商标局审查员审查,如果觉得没什么问题,就会通过。”他补充道,因为经济社会在不断发展,商标质量还有审查规则其实也在不断变化的,这样也会存在一些差异。
刘春泉解释,进行商标维权时,要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等申请,进入行政程序。对于商标局出具的裁定不服后,有权向相应的法院提起商标行政诉讼。对于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后,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新的进展是,这三个商标开始迎来好消息。
2020年3月,商标评审机构裁定邹某注册的上述“皮皮鲁”商标可以继续使用。郑渊洁将商标评审机构起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今年11月1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下达,郑渊洁胜诉。
“三个商标法院都判了,更准确来说是两个,也就是‘皮皮鲁’和‘舒克’,‘童话大王’还没有到法院,在等待国家商评委无效宣告。”他说。
郑渊洁告诉记者,尽管胜诉了,但是由于对方已经上诉,这样预计还需要三年左右时间才能彻底结束纷争。“如果我把所有维权商标按现在的程序走完,应该需要花335年。”
专家这样呼吁
郑渊洁的这些商标维权不是个案。
就在今年奥运期间,一些人恶意抢注奥运冠军的姓名。
8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依法驳回“杨倩”“陈梦”“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的通告》,通告显示,个别企业和自然人把“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和“杏哥”“添神”等相关特定指代含义的热词进行恶意抢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以攫取或不正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合法权益,已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谴责,并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对第58130606号“杨倩”、第58108579号“陈梦”、第58265645号“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含一标多类)予以快速驳回。
这一批驳回商标,最晚的提交时间是8月10日,商标局的驳回公告时间是8月19日,也就是说,从申请到驳回最短的只用了9天时间。
而在疫情期间,恶意抢注商标的事情也频频发生。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2月27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商标局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商标局加大对与疫情相关的、易产生不良影响的商标注册申请的管控力度,制定《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明确与疫情相关人员姓名,含疫情病毒名、疾病名的相关标志,疫情相关药品标志,防护产品相关标志,其他疫情相关标志等的审查指导意见。对“火神山”“雷神山”等近1000件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3月4日、3月5日商标局密集驳回了“李文亮”“火神山”等一系列与疫情相关的商标。
国家近年来也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提出,加快《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的修改完善,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2020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实现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全国“一张网”等内容。2021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
2019年4月公布的《商标法》修改决定中,明确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惩罚性赔偿额度达到国际较高水平。
今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公布,《规划》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方面,从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几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在12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相关发言人表示,今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聚焦高质量发展,开展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整治,已经累计向地方通报4批次81.5万件非正常专利申请,前3批撤回率达93.1%;累计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37.6万件。
刘春泉认为,由于商标注册费用不高,一些商标代理公司往往都会批量化申请,并不会对客户申请的商标名称进行把控。而部分抢注者也确实存在蹭热点钻空子的情况,抢注与知名商标谐音、形似的商标。这让一些权利人不得不修建“商标护城河”,注册了一堆商标。
杨勇则建议,由于我国实施商标注册管理制度,英美国家实施商标注册和商标使用的混合管理制度,其更注重商标使用制度,即使未注册成商标,只要能证明在先使用,仍然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未来我们是不是可以建议政府从商标法的立法角度和管理制度方面,把商标注册跟商标使用更好地结合起来。这样就可以避免注册一堆,然后又不用的恶意商标注册行为。同时,对于权利人来说,自己的权利需要自己主张保护,因为无论是著作权、商标权还是专利权,本质上都是私权利。权利人需要建立一套自己维护保护自身权利的策略和办法。
“一般来说,商标的纠纷在商标法和商标注册管理的相关制度下,现有的法律体系都可以规制,但是较为繁锁。因此,权利人一定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商标权利。除了自己加强学习主动维权之外,还需借助专业团队来维权。”杨勇提醒道。(作者:金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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