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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上涨”被广泛传播 误读是怎么产生的?

2020-08-17 09:01:54 来源:工人日报

“契税上涨”成了一些房产自媒体、房产中介的“狂欢”,刺激的标题和诱导性的转发语,提醒着公众赶紧买房。然而,相关新闻很容易就能核实,明显是误读。实际上,房产自媒体、房产中介误读甚至是曲解政策的“黑历史”并不少,多地都开展过专项整治。

8月12日,类似“契税上涨、购房成本上升”的新闻引爆舆论。新闻的根据是,此前一天,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明确,契税税率为3%~5%。而在当下实际操作中,契税税率一般为1%~2%。

不过,这一新闻很快被指出是误读。误读是怎么产生的?是谁带歪了节奏?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从条例升级为法律

“在1997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就有规定,契税税率为3%~5%,具体税率由各地自行决定。”北京市圣奇律师事务所律师郝旭东说,此次将条例升级为法律,体现了税收法定进程的不断推进。目前18个税种,通过人大立法的已经有11个。下一阶段还会加快推进印花税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等立法工作。

也就是说,3%~5%的契税税率规定,23年来一直没有变过。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执行的是有关部门的优惠政策。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提出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尽管《契税法》在明年9月1日施行后,相关优惠政策会不会变,还有待有关部门进一步确认,但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时就说“契税上涨”明显是误读。

标题刺激公众神经,转发语诱导性强

记者8月12日在某搜索引擎的百科里搜索“契税”发现,该名词词条中,《条例》和《契税法》都被标成了醒目的蓝色,点击进去,就可以清晰地看到两者对于契税税率的规定并没有变化。

然而,只需不到1分钟就能核实的新闻,缘何被误读,是谁带歪了节奏?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分析说,之所以出现“契税上涨”的误读,有两种可能:一是对之前的《条例》及各地的契税政策并未完全了解;二是明知契税政策并没有根本变化,但是却以“契税上涨”来刺激公众的神经,达到吸引眼球、增加流量甚至帮助房产中介提升交易量的目的。

在网络上和微信朋友圈中,“契税上涨”成了一些房产自媒体、房产中介的“狂欢”。《重磅!购房契税或将翻倍!!关乎所有买房人!!》《刚刚,国家将契税税率提升为3%~5%,买房成本增加4万元/套~6万元/套!》……类似的自媒体标题刺激着公众的神经;契税上涨,购房成本又提高了,需要买房的速度出手;今年不买房,明年不光房子价格涨,连契税都上涨……类似房产中介的转发语诱导性也很强。一些不明真相的旁观者纷纷转发,表示惊讶。

有人发出质疑:这些房产自媒体、房产中介是真误读,还是故意曲解?如果是真误读,暴露的是其令人担忧的业务能力,连契税这种房产交易中频繁涉及税种的政策都没有弄明白?如果是故意曲解,就是想借此影响购房者的预期,诱导他们尽早买房。于是,有人将此次带歪节奏的人称为“非蠢即坏”。

也有房产自媒体批评同行:一些营销号和中介故意带节奏,不少购房者或准备购房的人都被搞糊涂了,纷纷询问究竟。

8月13日,在舆论大规模辟谣之后,有一些房产中介表示契税是否上涨,并不确定。但是,仍有个别房产中介告诉记者,契税仍会上涨。

曲解政策的“黑历史”并不少

公开资料显示,房产自媒体、房产中介曲解政策的“黑历史”并不少:疫情期间,出于防控需要,有的城市对外来人口进行管理,有自媒体就“解读”为“无房不给回城市”;有的城市出台“人才落户”政策,却被当地部分房产中介人员曲解为限购放开……

“房价及调控政策事关公众的切身利益,任何有关政策调控的信息都会刺激公众的神经,刻意曲解政策就是为了影响公众心理,达到其自身目的。”赵占领说。

对于一些房产中介、房产自媒体曲解相关政策这一行为,201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并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其中,对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要进行重点整治。

上海公安机关就曾对微信公众号“上海楼市风云”以视频、文字的方式发布“上海外地户籍居住证满3年可购2套房!”这样一则虚假消息进行处罚。运营者李某被上海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赵占领认为,多数情况下,对于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属于分析评论性质,不涉及事实本身,而是对相关政策的评价,即使不准确,一般不属于捏造事实、传播谣言。但是,如果评论的内容本身属于表述一个新的事实,而缺乏客观依据,这种行为就涉嫌违法。

郝旭东认为,对于有些机构或者个人曲解政策的行为,要加强政策解读,正面引导舆论,定期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为房地产市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针对利用自媒体散布虚假消息、恶意曲解相关政策、制造市场恐慌气氛的企业和人员,公安、网信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查处,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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