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围绕“煤改气”、特别是北方农村地区煤改气的争议一下子多了起来。河北、山西、陕西等多个省份出现了因天然气供应不足、煤气管道铺设跟不上等原因一些人家无法取暖的报道。烧煤取暖已被禁止,烧气供暖却还没有影,一些人只能在寒冷的冬日里生生冻着,这样的描述再次引发舆论的公愤。
每年入冬以后,北方就面临大气污染的巨大压力,国家下决心推动冬季取暖的煤改气以及煤改电,这无疑是以民为本的重大决策。从道理上说,要看到决策的效果,都要有时间表。一些地区,比如京津冀要求在2017年做到燃煤锅炉的清零和农村散煤的清洁化替代,总的来说也应受到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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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入冬以来,华北地区迄今尚未出现长时间的严重雾霾天气,应该与煤改气和煤改电的大力推进有一定关系。我们不应忘记前几年雾霾笼罩华北时公众感受到的巨大痛苦,支持燃煤取暖的替代工程应是舆论的基本态度。
然而所有好的政策都需要以负责任的态度加以执行,地方政府在解决一个问题时,不能以制造另一个在当下环境中更加突出、紧迫的问题为代价。让一部分居民取不上暖,只能在大冬天里冻着,忍着,这就是至少在短时间里带来更多负面刺激性后果的问题。
宏观政策可以是“一刀切”的,但是执行过程既要坚决,也应有情有义。在偌大的中国和动辄比一个国家人口还多的大省里,大概不应有一个涉及民生的政策是“绝对一刀切”的。当一刀下去有可能真正切出哪怕是很少数老百姓的痛苦时,无论是什么刀,它都应该在那个具体痛点上止住。
我们的干部既要听从上级指挥,勇于在工作中攻坚克难,同时也要把每一项工作的落脚点放在群众利益上。在大多数情况下,让上级满意应当通过让群众满意的媒介和管道来实现,在所涉群众一时想不通的情况下,所采取的强制做法必须严格合法,拿到舆论场上合情,而决不应具有简单粗暴的性质。
而在本轮所涉的争议中,在煤改气因各种原因遇阻时,采取一些帮助群众取暖的临时措施,或者允许群众延续一段时间烧煤取暖,于情于理于法都是应当的。总之,有一百个理由推进煤改气,但是没有一个理由让群众在冬天受冻。
结束燃煤取暖的时间表是严肃的,但是准备工作应当前置,如果相关准备的确来不及,到冬天真来的时候,群众取暖的严肃性就应是高于一切的了。从大格局上说,大部分地方煤改气改电了,少数地方没做到位,总体上不会对北方空气质量的面貌有太大影响。我们怀疑,个别地方宁肯让群众受冻也不许动煤炉,这时候想的已经主要是如何向领导交差了。
近来一再发生好的政策在基层执行过程中出现损害群众利益和基本权利的情况,究其原因大概都是一个,那就是一些基层官员在推进某个重大事项时,只顾让上级领导满意,忽视甚至不顾群众的反应,致使一些具体情况不能及时反馈到更高一级推动执行的管道中,这是官僚主义的体现。
所以说,我们完全没有理由怀疑北方地区结束燃煤取暖计划的正确性,不应迁怒于对该计划的加紧推进。但是一些群众入冬后取不了暖的情况应受到高度重视,相关改进措施须立即实施。同时要反思这种不近人情的事情得以出现的深层原因。类似情况的反复发生是否在警示我们:把一个好政策推进到基层的执行链条在某些环节上出了问题。
原标题:媒体:北方煤改气,政府不是要让老百姓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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