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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载客赚400元却被罚3万元

   2017-05-10 21:17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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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日,为自己一时侥幸交了3万元罚单的苏某,到交通执法部门处理时坦言,今后不会再无证载客了。据其介绍,被查处时他同乘客商量好单趟运费为400元,结果因涉嫌无营运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被罚了3万元。

  这事发生在4月28日下午。据苏某介绍,他当时接到此前做洗车生意认识的颜某的电话,问他是否有意去赤湖某教育基地接送一批师生回市区某学校。双方最终谈妥的单趟运价为400元。当日下午4点半左右,当苏某驾驶着这辆牌号为闽Fxxxx0的大客车经过杆头村灯控处时,被现场巡检的交通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车的使用性质是“营转非”,车辆没取得《道路运输证》。继续询问,执法人员获悉,该车所有人龙岩某旅游客运公司也没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现场未能出示车辆营运证又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了该客车。

  给苏某介绍生意的颜某告诉执法人员,他只知道苏某是开客车的,并不知道其有无取得营运许可。“市民包车出行,还是得找有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相关执法人员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