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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手笔!市场秩序管理专项资金最高补助50万元

   2017-05-09 21:32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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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市场秩序管理专项资金支持商务流通企业开展追溯建设。针对肉品、禽蛋、果蔬、中药材、茶叶、海产品和酒类等产品以及经营以上产品相关的批发市场、物流、超市、连锁专卖店、农贸市场等企业开展追溯系统试点建设并将相关数据与福建省“市场秩序(12312)管理平台”对接的企业给予补助。按照不高于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县(市、区)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新建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试点项目及对已建成的县(市、区)级商务综合执法项目的升级改造项目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市商务局现场考核结果,分15万元、10万元两档。

  申报流通追溯项目的企业需证照齐全,经营状况良好,2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项目投资额计算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申报流通追溯项目的企业计算期内项目投资额要求在1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