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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属于民事权利保护范围

   2017-05-05 12:06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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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属于民事权利保护范围

据新华社北京5月3日电

为了更好地保护虚拟财产,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明确“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认为,“该条规定明确了虚拟财产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具有广泛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在民法总则这部基础性法律中,明确其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应当予以保护,这也为今后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专门立法奠定了基础。”孟强表示。

孟强介绍,网络虚拟财产与传统的财产形态相比存在较大的差异,主要是传统大陆法系物权法针对有体物,而网络虚拟财产只能存在于虚拟的网络世界。

“例如曾有这样一个案例,小刘以4000元的价格将网络游戏的账户卖给小王,但3个月后小刘向网站运营商提交原始信息将账号找回。小王无法继续使用,遂将小刘诉至法院。这样的案子以后就可以按民事权利进行诉讼。”孟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