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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闯红灯“文明单位”或被撤销

   2017-05-05 11:37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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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闯红灯“文明单位”或被撤销

本报讯 昨日,市委文明办对发生员工闯红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部分文明单位领导进行约谈。

首批被约谈的文明单位有:福州第四十中学、福州市第二医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中心支公司、鼓楼区地税局、鼓楼区司法局等。被约谈的文明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员工驾驶机动车闯红灯、驾驶电动车闯入机动车道内、驾驶电动车逆行、行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根据福州市文明委《福州市省、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和市委、市政府《福州市缓解城区交通拥堵行动总体方案》的有关要求,市委文明办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违法情况,特别是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创建文明单位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文明单位参评对象采取约谈、通报批评、扣分等措施,如文明单位存在“单位所属车辆年内发生2起(含)以上严重交通违法,或一个季度内发生5起(含)以上城市道路机动车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的”,省级的建议省文明办撤消荣誉称号或取消参评资格,市级的报请市文明委撤销荣誉称号或取消参评资格。

市委文明办责成被约谈的文明单位要在单位职工大会上对分管领导和交通违法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交通违法个人作出深刻检查。同时,要扣发交通违法个人的文明单位奖金,加强员工交通行为管理,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市委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