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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信心下定决心抓整改(附图片)

   2017-05-05 08:42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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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信心下定决心抓整改(附图片)

编者按: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我省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安排和要求,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动员会的部署要求,在迅速行动、主动配合、扎实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全面根治。

沿流花溪剩余旧屋区下月底拆除

全线年底完成整治,实现可赏景可蓄洪

工人在修建流花溪生态岛。

本报讯 4月30日14时,市建委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反映仓山区建新镇浦上大桥旁泰禾红树林小区外的流花溪臭味刺鼻,水葫芦未得到控制。随后,市建委工作人员马上前往现场排查核实,发现举报情况基本属实。记者了解到,流花溪综合整治工程于去年10月开工,浦上大道以西段约4公里已整治完成,形成金山公园景观的一部分。目前,市水务集团正对信访件中提及的剩余4公里多的河段加快进行综合整治,计划今年底按规划全面修建到位,让流花溪全线约8公里可赏景、可蓄洪。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浦上大道与洪湾北路看到,在流花溪南段泰禾红树林小区外,数百米长的河道已是一片“漂浮的绿地”,水葫芦蔓延,很难分辨出原来的边界。河道两旁,有不少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河岸边,几名城管执法人员正拿着锄头等工具对沿河村民私种的菜地进行清理。“我们要先清理流花溪南段这片菜地,给后面整治工程腾出空间。”建新镇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提及河道整治,沿线居民都表示期待。市民罗兴莲的女儿就读于仓山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第二小学,流花溪沿岸是他们每天的必经之路。“只要经过这里都会闻到臭味,垃圾也到处都是。”由于周边环境杂乱,她每天都要亲自接送女儿才放心。得知流花溪正进行综合整治,罗兴莲表示期待。“整治好了,环境肯定更漂亮,上学路也会更安全。”

作为我市水系综合治理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流花溪分为2个标段进行建设。据市水务集团该工程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一标段三环互通—湾边水闸段的河道工程已在去年底完工;第二标段全长4362米,包括三环互通—湾边水闸段景观工程、驳岸提升工程及三环湾边立交—浦上大道段河道、景观、驳岸工程等。其中,三环—湾边水闸段的景观绿化预计本月中旬基本完工;东岭路至融信白宫段长约400米区域已完成驳岸施工,正进行截污管道埋设,预计6月景观绿化部分基本完工;融信白宫至三环段已完成交地,预计8月底前完成整治。

“征迁是影响流花溪整治进度的一大难题。”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浦上大道至杨周路段长约1公里的区域还未完成交地,让榕树公园等景观区的建设无法开展,也让不少小区周边环境受到影响。

针对目前存在的征迁问题,建新金山片区征地拆迁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收到信访转办件后,由征迁指挥部牵头,形成以镇街干部为主要力量,征收公司配合、业主单位支持的工作模式,加快推进旧屋区征迁。“我们加大了宣传和协调力度,进村入户讲解征迁政策,今天派出了1个小分队到红江村,2个小分队到高宅村,准备了多种房型供村民选择。”该负责人说,目前拆迁工作稳步推进,杨周路至浦上大道段的全线河道征迁工作已完成,完成清渣后即可交地给施工单位。6月底,流花溪沿河河道绿线范围内所有旧屋区拆除就可完成。

记者了解到,待沿河征迁交地工作如期完成后,流花溪综合整治将全面铺开,今年底可完成沿河截污调蓄系统及滨河步道建设,全长4362米的河道将焕发新生。

整治餐饮油烟 加强日常巡查

本报讯 昨日,我市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第9批环境信访转办件,涉及大气、水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现已移交至相关承办单位。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油烟污染、占道经营问题,我市各县(市)区、各部门立即采取措施,加强后续巡查监管。

2日,福州市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信访转办件反映,台江区德榜路重庆幺妹子烧烤油烟污染、噪声扰民。台江区环保局经初步调查,发现该店为无证经营,且仅在夜间营业。当晚,台江区市容局、区环保局组织人员前往查处。执法人员到场发现,该店已停业。对此,台江区将继续对该商家进行跟踪调查。“确认为无证经营后,我们将要求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取缔。若证照齐全,但油烟排放不达标、噪声扰民,将责令商家整改。”执法人员说。

执法人员还先后来到群众在信访转办件中反映较强烈的河下街、宁化路、鳌兴路,对餐饮店占道经营进行整治、疏导。一名泓欣环卫的保洁员说:“大排档产生的垃圾量大,这么一整治,对环境卫生帮助很大!”周边居民也对行动表示支持。

4月24日起,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福建,开展为期1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4月24日~5月2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91—87851299,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邮政信箱389号。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 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福建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