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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适从的龚女士

   2017-05-03 21:51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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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适从的龚女士

龙岩市第三医院副主任医师心理治疗师王东明

龚女士(化名),39岁,某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职员。2个月前,因丈夫工作需要,随丈夫从某县城调到龙岩中心城区工作。在新单位不适应工作环境,经常头晕、头痛、烦躁不安,工作效率低,工作中经常出错,某综合性医院按“神经衰弱”治疗疗效不佳。近20多天来症状加重,表现对工作、生活无所适从。情绪低落,抑郁话少,回避社交,不愿与人交往,饮食欠佳,情绪不稳,易发脾气。总觉得自己的前途因工作调动受到了严重的影响。经家人劝导,心情难以好转,故在丈夫的陪伴下来心理咨询。

在心理咨询室,龚女士和她丈夫回顾了她的人生经历。龚女士平素性格内向,不善交往,自尊心强,做事认真。大学毕业后进入某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平时工作努力认真,领导和同事都对此表示肯定。2个月前,因工作环境的变化,对新单位感到陌生,领导作风难以接受,同事关系也不好处理,因此工作中难免经常出错,不断受到领导的批评。因此自尊心受到了伤害,情绪不佳,并认为同事也看不起她,对前途感到渺茫。

龚女士的医学诊断为“适应性障碍”。适应障碍是指在明显的生活改变或环境变化时产生的、短期的和轻度的烦恼状态及情绪失调,常有一定程度行为变化等,能影响到社会功能,但不出现精神病性症状。导致适应障碍的典型生活事件包括居丧、离婚、再婚、失恋、失业、变换岗位、迁居、转学、患重病、经济危机、退休、入伍新兵、大学新生、移民、受灾等,发病往往与生活事件的严重程度、个体心理素质、心理应对方式等有关。临床表现以情绪障碍为主,也可伴行为障碍或生理功能障碍。一般成人以焦虑、抑郁等情绪障碍多见,而青少年则以品行障碍多见。在儿童可表现退化现象,如尿床、幼稚言语或吸拇指,以及无故身体不适等含糊躯体症状。症状出现通常在应激事件或生活改变后一月之内,持续时间通常在一个月以上、半年以内。

龚女士经过数次心理治疗及药物辅助治疗,情绪明显改善。在心理治疗中,医生和她一起分析了自己的心理应对方式、情绪宣泄方式,以及对应激事件的态度和认知。医生告诉她,“合理认知、少想多做、顺其自然、适当转移注意力”是维护当前心理健康的“四项基本原则”,她欣然表示接受。如今,龚女士已重新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工作表现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