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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审议意见卡和重点发言人制度

   2017-05-01 19:26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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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审议意见卡和重点发言人制度

记者李白蕾

本报讯26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分组审议,组成人员围绕议题有的放矢、踊跃发言,短短一下午就完成了四项议题的审议,审议的质量和效率特别高。其实,这是本次会议试行审议意见卡和重点发言人制度,组成人员会前按要求做足功课的结果。而关于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意见正是27日获表决通过的提升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实效的三份文件之一。

这份意见就会议议题选择、会前准备、会议考勤、审议组织、督办反馈、舆论监督等作了规定。其中,对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报告正文字数也作了限制,要求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要安排充足时间,让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审议表达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还要围绕审议议题,结合会前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将之写入“审议意见卡”,在审议结束时交给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整理、留存。根据审议议题,相关机构还要提前明确每个议题每组2~3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作重点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被采纳情况也将及时反馈给本人,这就意味着审议发言很重要,不会“说了也白说”。

27日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暂行办法。三份文件不约而同提到舆论监督问题,强调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公开常委会会议各项议案、报告及其审议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专题询问的有关情况以及满意度测评结果也应通过本市主要新闻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或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