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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重基层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

   2017-05-01 19:22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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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重基层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

记者张铁国

本报讯近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14条有力度、有精度、有温度的措施,进一步优化基层干部工作环境和成长条件,激励他们在一线建功立业。

《若干措施》指出,要在政治上关爱基层干部。注重培养选拔具有乡镇(街道)、基层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与市直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双向交流制度,形成重基层、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要在推选“两代表一委员”和评先评优时,将指标向基层一线倾斜,不得挤占、挪用基层名额;要强化优秀基层干部的学习培训,着力提升基层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市、县两级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若干名受市级党委、政府以上综合性表彰的优秀基层干部,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要在工作上支持基层干部。对在边远山区、海岛和乡镇任职时间较长且表现突出的基层干部,要有计划优先交流轮岗;适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中级职称比例;对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维稳处突、抢险救灾、精准扶贫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实绩突出的一线干部,在岗位聘任上予以倾斜;抓紧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

要在生活上关心基层干部。要根据有关要求,对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并向条件艰苦的边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设立党内关爱帮扶基金,对患重大疾病、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干部职工进行适当经济补助,用制度解决基层干部生活困难问题;对近年来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逐人逐户建档立卡,安排专人负责、专人落实对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家属抚恤慰问、基本生活保障、特殊困难补助、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等政策规定;落实干部职工体检、干部职工年度休假等制度。注重培养选树基层干部先进典型,对工作实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基层干部,及时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