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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理财产品可每月“分红”

   1970-01-01 08:00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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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理财产品可每月“分红”

记者欧阳进权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如今市民购买固定期限理财产品,能按月领取“分红”,而不必像以前那样满期才能领到本金和利息。

从福州一家城商行发行的系列理财产品来看,一款182天的理财产品不但预期年化收益率比普通理财产品略高,达到了5%,而且其收益分配方式与传统理财产品不一样,规定在理财期限内每月分配收益。如果投资者认购10万元,过去是到期后才能领取5000元的收益,现在是逐月领取833余元的收益。银行方面表示,该类理财产品门槛与普通理财一样均为5万元。

另一家股份制银行则面向50岁以上中老年人推出两款养老理财产品,存续期为3年,虽然收益不能按月提前支取,但中间有开放期。其中一款规定每个月开放一次,另一款开放周期为每个季度。投资者在开放日可以取出本金和收益,如果不取出,次日本金和利息就会利滚利持续下一个投资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