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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1-19 09:51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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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尊敬的用户

燃气工程定于1月22日13:00至16:00施工,届时省广电中心、灯泡厂宿舍、联美都市公寓、东煌花园、宁化新村、华侨中学、福机、义州里、文锦佳园、金星园、宁化路、宁化支路、先进路等周边片区等将停止供气,请用户关闭阀门,注意用气安全。停气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发现问题请及时联系968917。

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7日

停气通告

庄宝贵、杨随夫妇遗失其子庄皓涵的“出生医学证明”,证号: M350423578,出生日期2013年1月20日,声明作废。林志鹏、陈丽丝夫妇遗失其子林毅涵的“出生医学证明”,证号: O350954344,出生日期2015年2月4日,声明作废。父亲李伟程,母亲林小云,其女李若希2011年4月14日00时17分出生于长乐市医院,出生医 学 证 明 遗 失 ,编 号K350548178,声明作废。

庄惟快遗失连江县坑园镇坑园村土地证2本,1、证号02305,图地号3-(9)-64;2、证号02274,图地号3-(9)-20,声明作废。本人杨李耀遗失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C1,证号5130301996 09153819特此声明作废。▲本人黄传康、陈燕彬购买的甘蔗街道滨城大道99号阳光城领海二期13#楼1001单元购房款发票号00438794,金额3万元;发票号00438677,金额233866元;发票号00033355,金额1万元;发票号00859366,金额60万元;发票号03041621,金额177元,不慎遗失特此声明。▲本人陈昭英购买的甘蔗街道英洲路18号滨江苑B区8#楼1202 单元购房款发票号00371742,金额为202954.5元,不慎遗失特此声明。▲福州市仓山区哆喜乐购便利店遗失营业执照副本一份,注册号: 350104600341256,核准日期2014年10月21日,声明作废。▲林礼球不慎遗失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8月20日核发的长乐文岭荣盛养殖场营业执 照 正 、副 本, 注 册 号350182600189610,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声明因诉讼原因,原福建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票3张,发票号码00014984、00014985、00009377作废,特此声明。公 告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50号办公楼加固工程招标,报名时间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2日;详询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联系人小罗,电话0591-83892057

遗失声明徐振尘坐落在连江县凤城镇东北街816东路79号。“房屋所有权证”连房权证L字第991249号,因不慎丢失,声明作废,现己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如有异议,请在15个工作日内我中心提出,逾期按规定给予办理。

连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声明陈赛林购买连江县好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屋坐落于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国优路19号好旺花园239#车位。陈赛林所持的由该公司2014年2月27日出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一张(发票号码00393537)(客户办证联及客户联)原件不慎遗失,现持复印件申请产权登记。如有异议,于30日内向连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陈赛林▲林鸿英(身份证:3501221985 0912682X)遗失罗源湾滨海新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押金收据壹张:票据号0022617,金额15601元,特此声明作废。如由此收据有引起的任何经济纠纷与贵公司无关,由本人承担。▲福州丰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遗失作废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号码19234359,声明作废。▲福建作美广告有限公司遗失已作废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份,号码:04883139,声明作废。▲福州中科讯软件有限公司(税号:91350103782188895R) 遗失社会保险登记正本,声明作废。▲福清市音西清芳餐饮店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 350181600404148,“税务登记证”副本,证号:350181199102 16239901,声明作废。▲长乐梦翔针织有限公司遗失公 章 一 枚, 编 号: 3501820003677,声明作废。福清新海宝食品有限公司遗失福清市江阴国税局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明细如下1.发票代码:3500163130,发票号码00396615-- 00396637,计 23份;2.发票代码3500162130,发票号码06250713--06250732,计 20 份;3.发票代码3500162130,发 票 号 码 06577597-- 06577611,计 15份,声明作废。兰国杰、林晶晶夫妇遗失其女兰恩馨“出生医学证明”,编号Q350467077,出生日期2016年12月5日,声明作废。▲声明:原权人:卢诗杯、卢书钟、郭月俤、卢碧英、卢书平、卢小岚(均已故)、张亦宜、卢书岩,房屋坐落福州市仓山区卢边乡卢滨村,权证号:闽六字7679号,该房屋2005年被福州市仓山区拆迁工程处拆迁,并安置仓山区金山街道卢滨路95号金闽小区三期10#楼206单元,因原权证遗失,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请在30天内持有效证件向仓山区拆迁工程处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张亦宜、卢书岩▲声明:原权人:卢诗杯(已故)、卢书岩,房屋坐落福州市仓山区卢边乡卢滨村,权证号:闽六字7830号,该房屋2005年被福州市仓山区拆迁工程处拆迁,并安置仓山区金山街道卢滨路96号金闽小区三期8#楼203单元,因原权证遗失,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请在30天内持有效证件向仓山区拆迁工程处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卢书岩▲原台江区新港里74号201单元,房屋使用人王本强,本房屋产权未登记。2010年11月28日该房屋被福州市台江区拆迁工程处拆迁安置于台江区鳌峰街道南光明港路121号红星苑一期6#楼3501单元。现申请办理上述房屋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30天内向拆迁单位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王本强▲公告:黄传康、陈燕彬,房屋坐落甘蔗街道滨城大道99号阳光城领海二期(现:阳光城西海岸) 13#楼1001单元,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号:侯房预YR字第1403278号,因不慎遗失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经使用者申请予以公告申明作废,有异议者5个工作日内向我所提出,逾期将按规定予以办理。

闽侯县房地产管理所▲公告:陈昭英,房屋坐落甘蔗街道英洲路18号滨江苑B区(原:闽侯县城新区经济适用住房二期配建廉租房)8#楼1202单元,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号:侯房预YR字第1514266号,因不慎遗失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经使用者申请予以公告申明作废,有异议者5个工作日内向我所提出,逾期将按规定予以办理。

闽侯县房地产管理所▲公告:马顺秀、林月珠,房屋坐落甘蔗街道滨城大道88号闽侯世茂滨江新城56#楼2405复式单元,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号:侯房预YR字第1313103号,因不慎遗失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经使用者申请予以公告申明作废,有异议者5个工作日内向我所提出,逾期将按规定予以办理。

闽侯县房地产管理所▲遗失声明:陈明凯购买福清市高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屋坐落于福建省福清市龙山街道南宅村第6号楼15层1502单元。陈明凯所持的由该公司2013年9月5日出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1张(票据号码:00019261)原件不慎遗失,特此声明。

声明人:不动产登记中心声明台江区瀛洲街道江滨中大道116号君临闽江公寓(原君临闽江)1#、2#、3#、4#、5#、6#、7#楼连接体地下1层94铺位。现张智荣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补充土地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原福州绿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14301652号国有土地权利证书予以废止。若有异议,请于见报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规定准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利人张智荣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声明林汉忠的原房屋坐落在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浦上村,原房屋产权未登记。因浦上统征地4#地项目拆迁,2007年由金山房屋征收工程处拆迁并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安置于仓山区建新镇百花洲路90号建华小区(拆迁安置房)A区6#楼407单元,仓山区建新镇百花洲路92号建华小区(拆迁安置房)B区9#楼403单元。现由林汉忠办理上述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30天内向拆迁办提出,逾期按规定给予办理。

声明人林汉忠车牌号闽ATJ388出租车气瓶登记证,编号5350100002665,由于不慎,丢失2015年12月1日分发的车用气瓶标签PA02383,现声明标签作废。福建厦门市威狮卡特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遗失收款收据一张(票据号为1282719)金额5000元整,现声明作废。林玉文遗失护士资格证,证书编号11123924,特此声明。福建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不慎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北路支行的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核准号J3910003526903,证书编号3910- 02014206,账 号 1402013209018911319,特此声明作废。陈晓云遗失连江县马鼻镇陈晓云万康女士内衣专卖店营业执 照 正 副 本 ,证 号 350122600090348,声明作废。陈守俭、黄云燕夫妇遗失其女陈诣璇出生医学证1本,编号K350426883,出生日期2005年8月17日,声明作废。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于2017年1月1日发现2016年12月6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流水号05163383,发票号3500163130,共计1份,特此声明。福建亿家利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遗失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5月8日核发营业执照正 副 本 , 注 册 号350100100310387,声明作废。陈锦芳与叶光进夫妇遗失其女叶子莹“出生医学证明”,证号D350234280,出生日期2003年7月3日,声明作废。张小英、郑而茂夫妻遗失儿子郑浩骏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N350144174,声明作废。张剑、李艳夫妇遗失其子女张涵俊、张芷妍“出生医学证明”,编号分别为K350428655、J350337031,出生日期分别为2010年10月26日、2009年11月29日,现声明作废。

声明本人的房屋坐落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新港道6号3座504单元及底层504#附属间,系本人房改产业,原房改时配偶邹幼俤已去世,该房购房款是本人自己出资,购房款不是夫妻共同积蓄。现本人拟将该房改房上市交易,如有异议,请在登报之日起30天内向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逾期将按规定给予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声明人黄秋金

公告:福州市政建设开发公司和福州闽桥拆迁工程处现有我陈建宇和陈春琼两人共同出资分别于2001年3月期间和2006年12月坐落于仓山区城门镇福峡路胪雷亭对面建造框架结构的三层房层一座,面积624平方米。该房屋于2009年2月因市政府建设福峡路工程时,被福州闽桥拆迁工程处拆迁,该房屋属于陈建宇和陈春琼两人共有的财产。另根据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仓民初字第504号,自此公告起五日工作日后,以上两家公司需及时和陈建宇,陈春琼签订补偿协议,如有耽误有以上两家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公告人陈建宇,陈春琼声明本人的房屋坐落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东浦路163号B座207单元及51#杂,系本人房改产业,原房改时配偶郑文森已去世,该房购房款是本人自己出资,购房款不是夫妻共同积蓄。现本人拟将该房改房上市交易,如有异议,请在登报之日起30天内向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逾期将按规定给予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声明人朱金玉声明台江区瀛洲街道江滨中大道116号君临闽江公寓(原君临闽江)1#、2#、3#、4#、5#、6#、7#楼连接体地下1层95铺位。现张智荣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补充土地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原福州绿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14302164号国有土地权利证书予以废止。若有异议,请于见报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规定准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利人张智荣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声明台江区瀛洲街道江滨中大道116号君临闽江公寓(原君临闽江)1#、2#、3#、4#、5#、6#、7#楼连接体地下1层96铺位。现张智荣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补充土地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原福州绿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14302165号国有土地权利证书予以废止。若有异议,请于见报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规定准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利人张智荣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声明台江区瀛洲街道江滨中大道116号君临闽江公寓(原君临闽江)1#、2#、3#、4#、5#、6#、7#楼连接体地下1层97铺位。现张智荣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补充土地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原福州绿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14302166号国有土地权利证书予以废止。若有异议,请于见报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规定准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利人张智荣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声明台江区瀛洲街道江滨中大道116号君临闽江公寓(原君临闽江)1#、2#、3#、4#、5#、6#、7#楼连接体地下1层98铺位。现张智荣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补充土地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原福州绿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14302167号国有土地权利证书予以废止。若有异议,请于见报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规定准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利人张智荣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声明台江区瀛洲街道江滨中大道116号君临闽江公寓(原君临闽江)1#、2#、3#、4#、5#、6#、7#楼连接体地下1层99铺位。现张智荣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补充土地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原福州绿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14302168号国有土地权利证书予以废止。若有异议,请于见报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规定准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利人张智荣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声明台江区瀛洲街道江滨中大道116号君临闽江公寓(原君临闽江)1#、2#、3#、4#、5#、6#、7#楼连接体地下1层100铺位。现张智荣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补充土地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原福州绿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14302169号国有土地权利证书予以废止。若有异议,请于见报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规定准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利人张智荣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声明台江区瀛洲街道江滨中大道116号君临闽江公寓(原君临闽江)1#、2#、3#、4#、5#、6#、7#楼连接体地下1层108铺位。现张智荣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补充土地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原福州绿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14302170号国有土地权利证书予以废止。若有异议,请于见报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规定准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利人张智荣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声明台江区瀛洲街道江滨中大道116号君临闽江公寓(原君临闽江)1#、2#、3#、4#、5#、6#、7#楼连接体地下1层109铺位。现张智荣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补充土地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原福州绿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14302171号国有土地权利证书予以废止。若有异议,请于见报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规定准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利人张智荣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声明台江区瀛洲街道江滨中大道116号君临闽江公寓(原君临闽江)1#、2#、3#、4#、5#、6#、7#楼连接体地下1层110铺位。现张智荣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补充土地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原福州绿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14302172号国有土地权利证书予以废止。若有异议,请于见报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规定准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利人张智荣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声明台江区瀛洲街道江滨中大道116号君临闽江公寓(原君临闽江)1#、2#、3#、4#、5#、6#、7#楼连接体地下1层111铺位。现张智荣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补充土地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原福州绿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14302173号国有土地权利证书予以废止。若有异议,请于见报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规定准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利人张智荣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声明台江区瀛洲街道江滨中大道116号君临闽江公寓(原君临闽江)1#、2#、3#、4#、5#、6#、7#楼连接体地下1层112铺位。现张智荣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补充土地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原福州绿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14302174号国有土地权利证书予以废止。若有异议,请于见报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规定准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利人张智荣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声明台江区瀛洲街道江滨中大道116号君临闽江公寓(原君临闽江)1#、2#、3#、4#、5#、6#、7#楼连接体地下1层93铺位。现张智荣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补充土地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原福州绿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14301651号国有土地权利证书予以废止。若有异议,请于见报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规定准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利人张智荣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声明台江区瀛洲街道江滨中大道116号君临闽江公寓(原君临闽江)1#、2#、3#、4#、5#、6#、7#楼连接体地下1层113铺位。现张智荣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补充土地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原福州绿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14302175号国有土地权利证书予以废止。若有异议,请于见报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规定准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利人张智荣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声明台江区瀛洲街道江滨中大道116号君临闽江公寓(原君临闽江)1#、2#、3#、4#、5#、6#、7#楼连接体地下1层119铺位。现张智荣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补充土地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原福州绿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榕台国用(2012)字第00314302181号国有土地权利证书予以废止。若有异议,请于见报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规定准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利人张智荣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声明本人的坐落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五里亭凤坂公寓B座109单元、B座709#附属间,证件号115437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共1本不慎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陈朱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