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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2017-01-13 13:13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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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据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若干规定》要求,领导班子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者对突发事件处置失当,经纪律检查、巡视和审计发现重要问题,以及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的,应当专门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剖析整改。

《若干规定》强调,民主生活会应当直面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自我批评应当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相互批评应当开诚布公指出问题,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对待批评应当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搞无原则纷争,也不搞一团和气。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从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抓好《若干规定》的学习贯彻。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使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刻理解《若干规定》基本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不断增强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上级党组织应当通过派出督导组、派人列席等方式,对下级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对问题突出的领导班子,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过问,派出得力的负责人列席民主生活会,严肃指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切实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