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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发票这样开

   2017-01-12 09:14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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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发票这样开

记者曾建兵通讯员布婷婷张慈达

本报讯“听说‘营改增’后,地税很多业务都移到国税了。我在台江有一套店面出租,需要开发票,不知道现在如何办理?”近日,小陈来到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询问房屋租赁发票如何开具的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下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营改增委托地方税务局代征业务需求的通知》,为方便纳税人办税,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由国税局委托地税局代征,同时由代征税款的地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

负责窗业务咨询的导税员告诉小陈,2016年5月1日起,住房租赁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但其他个人(自然人)出租房产,仍由地税局代征增值税等税款及代开增值税发票。

导税员还告诉小陈,他需要携带下列资料到房产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纳税及开票手续“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或“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1份;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不动产租赁经济合同、协议复印件1份;无经济合同、协议者,提供付款方不动产租赁的书面确认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非转租的提供);转租的,提供上一手

不动产租赁经济合同、协议复印件,或该不动产上一手租赁发票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