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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实施“创新转型、实业强市”战略

   2017-01-10 20:31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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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发文《关于认定福建省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认定海翔(福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519家企业为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其中石狮市中纺协检验(泉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石狮市星港塑胶包装有限公司、福建省我答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石狮华宝新材料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通达电器有限公司等5家石狮企业获高企认定。这是石狮市实施“创新转型、实业强市”战略的又一成果。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创新转型、跨越发展的历史机遇期,也是调整结构、转换动力的重要窗口期。石狮市深入实施“创新转型、实业强市”发展战略,积极培育高成长性产业,以高新区为核心,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延伸拓展上下游产业链条,加快打造智能硬件产业集聚区。石狮市在“泉州制造2025”发展纲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十条措施的通知》,以进一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推动“石狮制造”向“石狮质造”、“石狮智造”方向转变,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10个石狮市级智能制造示范项目,予以实施单位一次性最高20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智能制造试点专项项目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助;对获得省级智能制造企业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补助。每年择优认定不超过5个数字化车间、3个智能化工厂,分别给予一次性不高于20万元、50万元补助。鼓励制造业企业购置“数控一代”等智能装备产品,对当年度购置单台(套)自动化、智能化设备150万元以上的,经申报认定,按设备购置额的3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服装制鞋企业购置智能化设备、对当年度在研发设计信息化、生产信息化、经营管理信息化等方面投入一定数额、对印染企业购置在线采集监控设备、对首次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都给予相应的奖励。

  在政策引领的强有力推动下,石狮市在2016年初,新增了10家省级创新型企业,使省级创新型企业总数达到20家,2016年11月,又有33家企业上榜泉州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此次上榜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5家石狮企业,同样是石狮市龙头标杆示范企业。这些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共同带动了石狮企业的转型升级。

  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自认定当年起,企业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税收优惠。图为永信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智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