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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溺亡索赔百万 究竟谁该承担赔偿责任

   2017-07-11 09:43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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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钓溺亡索赔百万

法制晚报讯 女孩小尹受搭档约请在昌平区某运河内垂钓、游水,意外溺水逝世。女孩爸爸妈妈申述运河管理公司、女儿工作单位及搭档,恳求赔偿丧葬费、逝世赔偿金等合计119万余元,今天上午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刚入职不到一年 受邀玩耍意外身亡

小尹系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一名职工,刚到公司上班不到一年。2016年8月7日下午,小尹收到该公司新聘任部门经理宋先生的约请,与宋先生兄弟以及公司搭档在昌平区马池口镇某运河内垂钓、游水,意外逝世,经北京市昌平区治安支队调查判定,逝世原由于溺水。

原告尹先生配偶以为,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作为运河职责管理单位,未尽到合理提示职责和应当采纳的安全措施对事端负有职责。一同宋先生是公司新聘任的部门经理,事端当天约请小尹等搭档去垂钓、游水,不仅仅是玩耍,实际是磨合工作关系,有必定的职务性质,公司有必定的管理职责。

因此公司与部门经理宋先生、搭档于先生和陈先生以及同行的张先生应当和北京京密引水管理处一同承当职责,依法赔偿丧葬费、逝世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1199116元。

终究谁该承当赔偿职责

被告对诉讼恳求有贰言 公司称已赔偿六万元

今天上午,小尹的妈妈到会了庭审。

被告京密引水管理处称,运河里的水是南水北调工程的饮用水,依据北京市有关法规,在运河游水、垂钓正本就是违法的,并且运河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尽到了安全警示的职责。所以对小尹的意外事端不承当任何职责。

被告小尹的公司称,搭档之间一同相约玩耍不是公司做法,是个人做法,并且事端发生后,公司现已给了小尹爸爸妈妈必定的赔偿,所以恳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

其他四名被告均称,小尹作为成年人对风险有足够的认知,四人对小尹的意外事端没有任何差错。

原告代理律师出示证据称,水库管理公司仅仅提示水源是饮用水,仅仅从维护水源的视点进行提示,并没有从人身安全的视点提示水库的危险。

被告小尹的公司称,在微信群里提出垂钓约请不代表有职务性质,从微信记载看出,宣布约请仅仅问询,并没有强行。并且之前现已和小尹的爸爸妈妈达成了宽和,并支付了原告六万块钱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