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 >

正文 >昆明拟建122座电动汽车充电站

昆明拟建122座电动汽车充电站

   2016-12-24 11:36   作者:   编辑:郭晴天
字号:T T

(原标题:昆明拟建122座电动汽车充电站)

昆明拟建122座电动汽车充电站
美编王丽娜/制图

12月23日,昆明市工信委和市发改委联合召开了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及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16—2020年期间,全市将建设122座充电站、35800个分散式充电桩,以满足根据未来5年各领域增长所预测的37300辆电动汽车的使用。规划以2015年为基准年,近期为2016—2018年,远期为2019—2020年。

构建立体充电服务体系

《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下称《规划》)包括总则、现状、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建设实施五个方面内容,致力于构建以居民住宅区及办公场所停车场地建设自用充电设施和公交、出租、环卫、物流等特定行业停车场地建设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体系。

根据《规划》,在2016—2020年期间,全市共将建设122座充电站、35800个分散式充电桩。其中,2016—2018年规划建设67座充电站、7700个分散式充电桩,以满足《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测算的各领域共计新增10000辆电动汽车使用;2019—2020年规划建设55座充电站、28100个分散式充电桩,以满足根据测算各领域共计新增27300辆电动汽车使用。

《规划》明确,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应至少配套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就建设模式而言,公交、出租、环卫、旅游、物流等专用领域充电设施以集中式充电站为主,分散式专用充电桩(群)为辅,由车辆使用单位自行或委托配建充电设施;公共充电设施以分散式公共充电桩(群)为主,集中式公共充电站为辅,主要满足各类电动乘用车充电需求;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包括生产企业授权经营的整车销售机构)负责私人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并纳入售后服务体系,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对充电设施建设应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