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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出新规保护“国家中央公园”秦岭

   2016-12-23 22:56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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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杨宁 摄

中新社西安12月23日电 (记者阿琳娜)西安官方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为加强对秦岭的保护,《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将于25日正式实施,该办法首次明确了西安市秦岭保护范围,并对违法建设、农家乐经营、拍摄电影电视、户外穿越露营等作出详细规定,同时建立责任者约谈追责制度。

秦岭是中国南北气候分界线和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功能,素有“国家中央公园”之称。近年来,秦岭部分区域乱占乱建、乱采滥挖、乱排乱放、乱砍乱伐等问题屡禁不绝,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官方表示,此次出台的《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涉及执法体制、项目准入、生态环境保护及责任追究等细则,对违法建设、农家乐经营、拍摄电影电视、户外穿越露营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规定,并首次明确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可操作性更强。

据了解,针对秦岭被过度利用开发的现象,《办法》均予以规定和限制。如农家乐经营者不得违法占地或者占用河道经营,要按规定处理和收集生活污水和垃圾;禁止、限制开发区内拍摄电影、电视、广告和音像资料或举办其他大型活动;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穿越山岭、攀登山峰的路线和露营地,活动者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进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的旅游景区设置机动车停放点等。

对非法探矿、采矿,违法建造房屋、乱搭乱建棚房等违法建设,污染水源地,破坏地貌、植被,非法捕捞、捕杀野生动物等对生态环境影响重大的情况,官方将组织联合执法。

西安市秦岭办副主任王春宏表示,秦岭保护将加大基层执法力度,并建立约谈制度,对保护管理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公布约谈过程和结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