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 >

正文 >又见神逻辑!网约车导致拥堵?这个黑锅这届网友没法背

又见神逻辑!网约车导致拥堵?这个黑锅这届网友没法背

   2016-10-17 12:26   作者:   编辑:郭晴天
字号:T T

著名媒体CCAV又亮了!

昨天北京、上海、广州的网约车引起了轩然大波,各种奇葩门槛:比如必须是本地户口、汽车必须是2.0L或1.8T、司机必须几年驾龄,等等。


如果仅是这些,也就算了,但CCAV的同学们加班加点,整了一个报道,里边的神逻辑让我就看不懂了,准确说有点惊呆了——

“拥堵加剧和网约车出现时间吻合”,换言之,网约车是导致北京拥堵的罪!魁!祸!首!

真是一个重大的发现!我都有“走近科学”的感觉了!

虽然我跟网约车公司老板没有半毛钱关系,但对我这样一个摇不上号、买不起车,挤不上地铁的人来说,有事只好打滴滴,也算有一点关系吧。但对此结论,我只想说,这个黑锅,这届网民就是想背,都没法背!

网约车在繁华地段添堵?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北京有多少辆车,2016年初达到561万。按照北京交通委的数字,北京高峰日车流量是170万辆,大约是30%的车在使用。而根据《2015北京市交通发展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北京市出租车每天的出行量约为178万人次。那么每天有多少网约车在路上呢,不到100万人次,其中还包括一部分出租车,用一辆车每日10单来计算,总共加起来不到10万辆。因为10万辆车导致了170万辆车局部拥堵?!(先别喷,这里指的正常行驶并且不是过渡密集,以及发生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


如果数字不直观,我们还可以以局部地段对比下,以东三环为例,相比路上的车水马龙(直接用眼睛看路面),以及看手机上的快车和专车什么数量级呢?看下图,这加起来不到15辆车,它会导致CBD堵车吗?!



交通拥堵指数,能拿出十年的曲线对比么?

其次,我们再看另一个有力数据依据—— “两年的拥堵指数也显示,从2014年8月份以来,拥堵指数较上半年大幅增加,而这一时间与当时滴滴专车在北京大规模出现的时间吻合,而2015年6月份,交通拥堵指数又同比上升了31.5%,这一时间段与滴滴快车在北京出现的时间相吻合。”


这个数据看起来很有说服力,但作为一名看过不少的走进科学,科学素养还是培养起来了。我其实很想知道,从数据样本的角度,2年之中的2次现象得出的结论是否科学?北京喊堵车已经十几年了,如果能倒退到4-5年前,把10年的数据图拿出来对比对比堵车规律和峰值,得到的规律是不是更科学呢?(不对,5年前好像没有网约车)


换个角度,滴滴的快车专车的数量,应该比刚出现的时候更多的,那么拥堵指数应该继续上涨的。但我们神奇的发现了,2015年6月以后,这个拥堵指数竟然不是一直增加的?!


我们也看看从前的拥堵指数是什么样的?以下分别是2011年、2012年的北京拥堵指数,6-7的指数在北京很常见,尤其是2012年达到了最高峰“停车级”,啊,那时候似乎还没有网约车,即便有他们也刚成立。



外来车辆增多其实是便民效率提高的结果

至于4-8月以来,外地车辆进京数量稍微增多了15万,我想说,难道不是因为是北京交警推出了互联网便民服务后,大大提高了进京证的办事效率,带来的客观结果么?



回过头,我们来看北京出现拥堵问题。北京拥有3000万左右的常住人口,如果只有25%的人出行,那么在路上的就是750万人。这么多人出行,交通压力很大是可想而知的。但也正因为现有交通工具还解决不了人民群众的需求,解决不了人民群众对出行日益提高的个性化、舒适度的需求,所以才产生了网约车。


而实际上,交通拥堵背后是有很复杂的原因,比如人口太多、城区功能过于集中、以及道路设计、车流量动态管理等等。因此,简单的限行、摇号并不能改变堵车现状,提高停车费、设置拥堵费等不会有效,因为大家都知道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北京交通拥堵治理,必须建立一个更加智能的出行系统,而不是着急找人背锅。

实际上,作为共享经济,网约车基本上是激活社会闲置车辆,也就是它是在北京561万辆车的保有量里产生的,盘活社会资源,减少新增车辆。据报道,全球管理咨询公司麦肯锡近日发布了《寻找快车道:中国汽车市场发展新趋势》调查报告。报告调查发现,中国消费者自从使用移动出行O2O服务以后,减少了20%的私家车出行。专家你怎么不把减少的20%统计进来?

目前这个神逻辑,简单而粗暴,它让我们想起从前北京雾霾——有专家花了好多时间和资源调研得到的结论,厨房做饭是雾霾形成的主要原因,在社会形成极其不好的影响。后来又有专家说主要原因是汽车尾气,但很快有数据说汽车尾气占比不足4%。后来又有外来输送等说法。总之,需要谁来背锅,它就是问题的罪魁祸首。

这一种思维方式,以及简单粗暴的推论,不仅缺乏科学精神,还是懒政,还可能会给社会资源调配造成巨大的浪费。

所以,这个黑锅,所有用过网约车的网友都不会背。


洞察互联网内幕,另类眼光看IT,请关注“第三只眼”微信公众平台:thirdsight

(未经允许请勿洗稿、盗稿,一经发现,定会投诉;转载请注明出处。)


声明:本文由第三只眼企业号发布,依据企业号用户协议,该企业号为文章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创头条作为品牌传播平台,只为传播效果负责,在文章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继续承担甄别文章内容和观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