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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小贴士

   2016-06-21 08:57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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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小贴士

编者按: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形势依然严峻,部分主要指标增幅放缓。日前召开的市委经济工作务虚会强调,政策应用要更到位,不折不扣落实好各级稳增长的政策措施,解放思想,开动脑筋,肯拼会抢,争取上级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让企业及时了解政策、用好政策。本报今起推出“政策小贴士”专栏,对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予以宣传解读。

省级用电奖励

政策内容:对季度工业产值不低于3000万元且产值现价同比增长9%及以上和2016年新建纳统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给予用电奖励,奖励标准根据企业季度用电量增速分档,用电量增速0-5%的、5%及以上的按企业季度用电增量分别给予每度0.05元、0.1元奖励,新建纳统企业按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度0.02元奖励,单家季度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政策依据:《关于促进全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59 号)

对接部门: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联系电话:8873908

办理: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含省属企业)按季度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申报。

省级(省外)公开招投标中标奖励

政策内容: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参与省外(不含国外、境外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且实际履行合同收付款项达到合同总金额60%以上的,按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500万元。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政策依据:《关于促进全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59号)

对接部门: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联系电话:8873908

办理: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含省属企业)按季度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