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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民生咨询

   2016-06-07 15:06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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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民生咨询

1.2016年外来务工者子女秋季报名就读小学需要哪些材料?

答复:根据2016年小学招生方案,在我市企业务工已取得《石狮市居住证》,目前仍在石狮务工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或个体工商户适龄子女。符合条件的此类学生可到居住地服务区学校申请登记,经学校同意后办理报名手续。登记和报名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户口簿;(2)《石狮市居住证》;(3)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其父母在合法的企业务工,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父母取得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仍在片区内经商);(4)学生《预防接种证》。对于提供材料完整的务工人员子女,各小学应优先安排其入学。关于居住地服务区所属学校的问题,详情可咨询教育局初教股,电话:88886005。

2.如何办理购房落户?

答复: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条件如下:(1)、房产证(无房产证,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开“正在办理房产证”证明);(2)、购房合同原件(要盖备案章);(3)、已婚的要带结婚证,有孩子的要带小孩子的出生证,符合以上条件并在该房产内入住可持上述证明材料、户口本及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

(玲娥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