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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多名妇女卖淫茶叶店老板娘获刑5年

   2016-06-06 09:58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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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多名妇女卖淫茶叶店老板娘获刑5年

本报讯 57岁的何某春,在石狮经营一家茶叶店,却在租铺二楼容留妇女从事卖淫活动,非法获利1万多元。日前,石狮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被告人何某春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何某春,安溪人,育有四子女,绰号“阿花”。去年1月,在八七路1748号巷承租多间房间,一楼用于经营茶叶店,二楼租下3间房屋作为宿舍休息。为了增加收入来源,加之在业内小有名气,两个月后,多名卖淫女慕名而来,她将二楼房间提供给“小姐”从事卖淫活动,并从中收取好处。

据她供述,按照服务内容,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50~60元抽取10元,70~80元抽取20元,100元则抽取30元。当有嫖客上门的时候,二人先谈好价格,再让嫖客挑选“小姐”,然后安排到二楼发生性关系。去年10月27日,公安人员在上述场所查获卖淫嫖娼行为。(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程耕轮 黄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