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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资镇管”,村民放宽了心

   2016-06-01 10:40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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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资镇管”,村民放宽了心

本报讯(记者刘益清何金)“‘村资镇管’后,我们村民不用担心集体资产的安全问题,村里进行公共建设也有了资金保障。”5月24日,在晋江市池店镇池店村,56岁的村民黄生明对记者说。

近日,晋江市池店镇举行推行“村资镇管”试点(池店村)工作签约仪式,这意味着该镇今后将受理托管池店村的集体资产运营,池店村也成为全市“村资镇管”首个试点村。除日常事务外,池店镇还将指导开展村集体资产的开发利用和增值运营,负责村级财务会计代理服务、招投标组织及相关法律事务处理等相关工作。

池店村是晋江市村级组织建设薄弱村,村集体资产长年被拖欠、流失严重。去年底,泉州市纪委派出干部严振旺来到池店村挂职。严振旺与镇党委、政府协商,决定从问题入手,深入调查摸底。随后,池店镇着手开展清理规范专项工作。

今年1月,池店镇党委、政府成立池店村集体应收债权清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池店村集体应收债权工作方案》,共清理被拖欠菜市场、店面租金和土地款340多万元,目前已到账136.46万元,追讨的租金由租赁方直接缴交镇财政账户。

“实行‘村资镇管’,主要考虑到包括池店村在内的不少村近几年对外承包(租赁)的集体资产租金收不回来,群众很有意见。”池店镇镇长庄垂生介绍说,“村资镇管”后,违约债权的处置权在镇里,如果承租人不履行交租义务,镇里将通过法律终止合同,并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追讨被拖欠的村集体资产债务债权。

那么,“村资镇管”后村里是否还保有这部分资产?庄垂生明确表示,“村资镇管”只针对村集体用于对外承包(租赁)的集体资产,而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五权”归村集体所有不变。

对于池店村的村干部们来说,此举让他们肩头的压力顿时减轻了不少。“碍于村民的经济能力以及人情,村里很难处理村民拒交租金问题。”池店村主任李国辉说,“镇里以合法的渠道要求村民交租金,效果很好,时间长了管理也会规范起来。”

为了更好地帮助各村梳理、开发、利用集体资产,下一步,池店镇将建立村集体资产数据库,在全镇推广村集体资产(空地、市场、店面、套房、公共厕所等)登记制度,做好台账,定期更新公示,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