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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伐楠木获刑两年半

   2016-06-01 10:13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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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伐楠木获刑两年半

本报讯(吴柳滔李芳杰)日前,南平市建阳区法院判处黄某灿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14年7月的一天晚上,黄某灿伙同徐某清(另案处理)到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莒口村60林班3大班6小班山场,用携带的手锯采伐了8株楠木,运至建阳区童游街道赤岸村徐某清的车库里存放。2015年8月7日,黄某灿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