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 >

正文 >石结构房屋改造省市有多项补助

石结构房屋改造省市有多项补助

   2016-06-01 12:57   作者:   编辑:郭晴天
字号:T T

石结构房屋改造省市有多项补助

本报讯 5月31日,记者从市石改办获悉,今年,省、泉州和石狮本级,继续对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实行鼓励政策。各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石结构房屋改造给予财政补助。市石改办提醒,我市城乡低保家庭应抓住当前难得的政策时机,尽快启动石结构房屋改造。

据介绍,泉州和石狮本级石结构房屋改造的财政补助政策有三项:一是低保户家庭补助。石狮市财政按实际居住人口予以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12000元,每户最高不超过48000元。泉州市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6000元,每户最高不超过24000元。二是示范项目、示范点补助。对泉州市确定的示范项目、农村零星改造示范点等,采取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一次性奖补。三是传统建筑保护补助。对纳入石结构房屋改造规划的传统建筑加强保护,泉州、石狮两级分别给予70元/平方米和140元/平方米的补助。

另外,省政府对农村危房改造也有补助,其补助标准分为两类,实际补助标准均为每户9200元,但要求涉及改造的危房人增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75-100平方米。

综合省、泉州和石狮三级标准,符合相关条件的农村低保户家庭补助总额最高可达8.12万元。

(记者 吴汉松 通讯员 张振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