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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的“野蛮生长”该终结

   2016-06-01 10:57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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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的“野蛮生长”该终结

5月28日,广东省江门台山市端芬镇凤凰峡旅游区发生一起事故,游客漂流遇山洪袭击,致8人不幸死亡,6人获救。事故前,气象部门连续发布两道暴雨预警,却未能阻挡“夺命漂流”照常营业。

5月26日至28日,台山市气象局先后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提示防御强降雨及其引发的山洪、山体滑坡等灾害。在接到明确预警信息的情况下,凤凰峡景区依然组织游客进行漂流,最终导致人员死亡。这种原本可以避免的悲剧令人痛心,藏在天灾背后的人祸值得追问。

责任不明确是漂流行业监管不力的一个主要原因。近年来,广东等省出台规定,漂流作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由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办理行政许可。不过由于漂流还涉及游客管理、水利资源开发、安全生产等环节,事关旅游、水利等多个部门,存在“九龙治水”的问题。其二,缺乏规范标准。目前,漂流行业在场地建设、装备与技术、漂流流程管理等方面没有统一的标准和科学的规范,导致各漂流项目的安全配套设施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眼下暑期将至,漂流又会成为避暑旅游的热门选择。各地应对漂流项目来次集中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此基础上探索长效管理机制,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出台安全管理标准,早日结束漂流的“野蛮生长”。

——河南.张枫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