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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加分“瘦身”,高考如何兼具公平与个性

   2016-05-26 10:11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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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加分“瘦身”,高考如何兼具公平与个性

24日,福建省出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从2018年起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北京、广东、天津、上海、江苏、湖北等20余个省份公布了改革方案。

“新华视点”记者梳理发现,按照2014年底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文件精神,各地高考加分项目迎来“大瘦身”。

多省份清理地方性加分项目

“各地对高考加分项目的控制将日益趋严。除了全国统一的高考加分项目,地方性加分将会越来越少。”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说。

按照意见的要求,部分已经出台高考改革方案的省份已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优秀学生等全国性加分项目,广东、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等多个省份将清理或逐步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

目前,绝大多数省份保留的基本是意见规定保留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包括“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

已经出台高考改革方案的省份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主要有“少数民族考生”“农村独女加分”等,但均有所调整或缩减使用范围。如天津提出,“少数民族考生”的地方性加分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只适用于市属院校在本市招生时使用,加分分值为5分。

高考加分未来或呈现三大趋势

高考加分本意是为促进教育公平和选拔人才,但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一些不公平甚至“招生黑幕”。未来高考加分制度会出现怎样的走向?有关专家提出可能出现三个趋势。

一是除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等特殊考生外,加分项目进一步收紧甚至取消。

吉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赵俊芳说,一些省份以往的加分照顾了部分特殊群体,但执行过程中容易混入各种复杂因素,被人为操作,影响高考公平。高考是人才选拔的过程,要确保公平、公开、公正,除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等特殊考生外,加分项目将进一步减少。

二是加分在招录中的实际作用慢慢减弱甚至消失。

从目前一些高校的招录情况看,这一趋向已有显现。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刘鹤说,吉林大学多年来一直坚持投档看加分、录取专业不看加分的原则。

中国传媒大学的招生章程规定中提到,学校在提档时,原则上承认省级招办报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三是随着信用体系建立完善,加分成为综合素质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劳凯生认为,在美国等发达国家,都有类似于加分的推荐制度。随着未来信用体系的建立完善,学生、家长或者学校如果作假,就会受到严厉惩处、影响声誉。

未来如何体现教育个性化?

多位专家认为,在取消加分、促进公平的同时,也不应忽视学生个性化培养。一方面,高考改革中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设计应该更为科学、合理、细化,不单纯从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角度衡量考生,更要从考生某一方面的潜质、某一学科的素养等方面加强对学生的了解,为具有可培养潜质的专才留出成长空间;另一方面,高中教育中,不应因取消加分项目而忽视对学生多方面能力的培养,要积极鼓励学生在学习之余广泛培养兴趣爱好,否则又将重回应试教育。

杨东平说,取消地方性加分,减少全国性加分的项目是大趋势。这体现了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宗旨。现在,一些地方试行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对加分的择优功能正在形成替代。

目前,广东、上海、浙江等地的研究型大学,都在进行三位一体的综合评价招生模式的试点。以广东为例,南方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7所高校参与了该省今年的综合评价录取试点。这一录取模式参考学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6:3:1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专家认为,综合评价改革试点改变了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有可能成为主流。但它与加分制度一样,也需要建立一套严密的制度进行监管。

(记者王凯蕾、刘硕、刘奕湛、廖君)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